联合出品
本报告基于2024-2026年中国城市更新政策演进与实践动态,系统分析了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型过程中的制度障碍、融资困境与区域差异。研究发现,2026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标志着城市更新从部门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首次设定了改造城镇燃气管网约20万公里、排水管网约17.5万公里等量化目标[1]。然而,国家层面《城市更新法》缺位导致地方条例核心条款差异显著,增加了跨区域开发主体的合规成本。在融资模式方面,以REITs和专项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工具创新是解决资金缺口的核心路径,但面临资产估值、收益稳定性及退出机制等结构性难题。报告提出十二项具体政策建议,包括建立国家层面制度协调机制、试点"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REITs机制、设立跨区域利益协调机构等,旨在为政府决策层、行业从业者及学术研究机构提供可操作的政策参考。

中国城市发展正经历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历史性转型。随着城镇化进程进入"S"形曲线的后半段,房地产市场正经历从增量高速扩张转向存量优化提质的关键转型期[2]。这一进程伴随着深刻的结构性变化:一方面,房价结束长期上涨进入下行周期,部分城市商业地产空置率上升;另一方面,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等存量空间亟待更新改造,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城市更新的表述从"大力实施"升级为"高质量推进",强调稳投资、扩内需[3]。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这是首个国家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了2026-2030年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4]。同期,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土地混合用途、产权分割、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提供了突破性政策工具[5]。
然而,在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地方执行仍面临土地、规划、资金等制度性障碍。2024-2026年间,成都、武汉、天津、山西、宁波等十余省市密集出台城市更新条例,但差异化条款正演变为区域间制度竞争的工具,可能引发"逐底竞争"或制度碎片化风险[6]。同时,城市更新项目普遍面临"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模式不清晰"等核心挑战,传统财政投入模式难以为继,市场化融资面临项目"非标、公益性强"的结构性矛盾[2]。
在此背景下,本研究旨在系统梳理2024-2026年中国城市更新政策演进与实践动态,深入分析制度设计、融资模式、区域实践等关键议题,提出与现有政策衔接、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为政府决策层、行业从业者及学术研究机构提供参考。
本研究的时间范围为2024-2026年,涵盖最新试点政策与项目动态。研究深度以宏观政策建议为主,兼顾中观区域实践与微观案例分析。目标受众包括政府决策层、行业从业者及学术研究机构。政策衔接重点为国家"十四五"规划、2023-2025年各地城市更新条例或技术导则。区域关注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平陆运河案例。
研究方法包括政策文本分析、案例比较研究、专家访谈及数据分析。研究资料来源于国务院及部委官方文件、地方政府条例、学术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文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当前研究来源以中文资料为主,对基于单一语言来源的结论需保持审慎[2]。
2026年5月发布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标志着城市更新从部门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与自然资源部、住建部联合通知形成“规划引领+政策工具”的双轮驱动格局[7]。这是首个国家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设定了2026-2030年明确的量化目标,包括改造城镇燃气管网、排水管网、供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以及改造城镇危旧房、老旧小区和老旧街区厂区等一系列具体任务[7]。
《规划》要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明确本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细化落实重点任务,确保顺利实施[7]。这一顶层设计为地方实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制度空间,标志着城市更新从宏观指导进入可考核的规划实施阶段,为后续资金安排与政策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2026年间,成都、武汉、天津、山西、宁波等十余省市密集出台或施行城市更新条例,形成了“国家规划引领、地方立法细化”的格局[2]。然而,差异化条款(如土地混合用途规则、产权分割条件)正成为区域间制度竞争的工具,直接影响资本流向和项目落地效率。
地方城市更新条例的差异化条款可能成为区域间制度竞争的工具,吸引或排斥特定类型的开发主体,从而影响资本流向和项目落地效率[2]。这一现象具有双刃剑效应:一方面,制度创新可以激发地方活力,形成可复制经验;另一方面,过度差异化可能导致“逐底竞争”或制度碎片化,增加跨区域开发主体的合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亟需国家层面协调机制介入。
在宏观经济下行与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双重压力下,传统财政投入模式难以为继。“十四五”期间,我国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但面对“十五五”期间庞大的更新任务,单纯依赖财政资金难以满足需求[7]。
以REITs和城市更新专项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工具创新,是解决当前城市更新资金缺口的核心路径,但其在资产估值、收益稳定性及退出机制上仍存在结构性难题,需要配套的财税政策支持[8]。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的REITs产品,若引入“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机制(如优先级由政府担保、劣后级由市场承担),可能有效缓解其与项目本质的结构性矛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9]。
在消费降级与房地产存量转型背景下,单纯物理改造的边际效用递减。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进入"S"形曲线的后半段,房地产市场正经历从增量高速扩张转向存量优化提质的关键转型期,居民更倾向于储蓄,对高消费商业业态的支撑力减弱[2]。因此,社区更新需转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情感连接,硬件改造必须与软性生态营造相结合。
商业业态正从“商品集合”转向“生活方案”提供者,新中产、Z世代和县域市场的多元需求推动商业创新业态。城市更新的目标是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这要求更新工作不仅关注空间物理形态,更要关注人的实际需求与体验[7]。以唐山等地的实践为例,当地城市更新实现了由突出数量向突出质量、由单一开发向融资建设运营、由“空间再生产”向“场景再营造”的转变,这表明以“社区文化重塑”和“在地新业态孵化”为核心的软性生态营造,比单纯的硬件改造更能有效激活社区内生动力和商业活力,实现从“空间再生产”向“场景再营造”的转变。
本报告重点关注的平陆运河作为线性工程,其沿线的城市更新面临“交通-产业-社区”协同发展的独特挑战。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但城市更新仍面临多方协同性与公众参与度较低等挑战[2]。
平陆运河沿线城市更新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有效的跨行政区域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机制。区域协调发展打开经济发展纵深空间,若缺乏有效机制,“通道效应”可能演变为“虹吸效应”,导致资源向核心节点集中,加剧沿线发展不平衡[7]。目前,关于平陆运河沿线城市更新的具体规划、政策及利益协调机制的信息仍显不足,构成显著知识缺口,需进一步调研验证,以探索多样化实施方式与多方协同的更新共同体。
截至2026年6月,中国宏观经济仍处于增速换挡期,居民消费能力受收入增速放缓和资产价格波动(尤其是房价下行)双重挤压。消费降级趋势显著,居民储蓄倾向上升,对城市更新中商业业态的消费支撑力减弱。房地产市场信心疲弱,购房者预期低迷,城市更新作为"慢变量",短期内难以大规模提振市场销售[2]。
经济增速放缓叠加不确定性上升,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与待遇水平偏低,使家庭倾向于增加储蓄应对潜在风险,抑制了消费意愿。房地产市场调整及资产价格波动压缩了居民财富预期,推动部分家庭消费"降级"[2]。这一宏观背景对城市更新的商业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单纯依赖商业开发收益反哺公益性改造的"以地养改"模式面临可持续性风险。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城市更新表述从"大力实施"升级为"高质量推进",强调稳投资、扩内[8]。财政部联合住建部推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工具,但各地回收存量商品房落地进展偏慢,存在结构性错配——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财政能力与项目回报之间尚未形成有效匹配[9]。
宏观政策需建立"逆周期调节"机制,在经济下行期加大财政对城市更新的支持力度,发挥其"稳定器"功能。项目筛选标准应从"规模导向"转向"效益导向",优先支持具有稳定现金流和民生改善效应的项目。同时,需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调整政策工具组合以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确保更新行动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协调,避免在经济过热期过度投入或在下行期资金断裂。
大规模增量建设时期形成的城市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制机制,已不能满足新阶段城市发展的要求。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适配存量更新的政策和制度体系[8]。针对规划调整难、资金筹措难、土地盘活难、多元利益协调难等突出问题,《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提出实施机制、资金保障、土地利用、房屋安全、多元参与、法规标准、科技人才七方面的政策措施[9]。
国家层面《城市更新法》缺位导致地方条例核心条款差异大,增加了跨区域开发主体的合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当前最紧迫的宏观政策短板。2024-2026年间,成都、武汉、天津、山西、宁波等多地密集出台或施行城市更新条例,但差异化条款(如土地混合用途规则、产权分割条件)正成为区域间制度竞争的工具[2]。
近年来的城市更新实践,在土地和规划层面遇到了诸多待解难题,包括土地供给、产权变更、用途调整、功能混合等方面[8]。各地在试点探索中通过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之道。近期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将"完善用地政策"作为重要的支撑保障机制,在用地政策上提出"加强用地保障""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等具体要求[9]。
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全国层面的更新制度和法律框架有助于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成熟市场往往依赖多级政府资金分担机制来支持全流程微更新项目,这一经验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但需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本土化改造,构建适配存量更新的政策和制度体系[2]。
在鼓励地方创新的同时,应设立城市更新制度协调委员会,防止"逐底竞争"或制度碎片化,确保基本规则的一致性。同时,可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设立城市更新制度创新试验区,允许在土地混合用途、产权分割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经验。借鉴杭州等城市的多元协同治理经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治理架构,将公众参与纳入法定程序[2]。
城市更新项目普遍面临"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模式不清晰"等核心挑战。传统财政投入模式难以为继,市场化融资面临项目"非标、公益性强"的结构性矛盾[2]。REITs和专项基金等金融工具与城市更新项目"长周期、低收益、高不确定性"的本质存在结构性矛盾,单纯依赖市场机制难以闭环。
REITs是目前发改委主推的公共基础设施融资工具。5月初,两办重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8]。商业不动产REITs打开了一个万亿级市场的想象空间。中国商业不动产存量规模庞大,优质购物中心、甲级写字楼、星级酒店长期沉淀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流动性存在不足。REITs将这些"沉睡资产"转化为资本市场可交易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既能帮助持有方回笼资金、优化负债结构,也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分享优质商业地产收益的新渠道[9]。
从政策定位看,商业不动产REITs承担着"促消费、调结构"的战略使命,与基础设施REITs的"稳经济、补短板"形成互补,还可以推动房地产行业从"拿地—开发—销售"的短期盈利逻辑,向依托长期运营创造现金流的资产管理模式转型[8]。截至2025年12月,全国首单"城市更新+科技创新"REITs已成功发行,标志着这一融资模式进入实践阶段[9]。
基于城市更新面临的结构性金融挑战,本研究建议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的REITs产品,可探索引入"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机制(如优先级由政府担保、劣后级由市场承担),以期缓解其与项目本质的结构性矛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2]。这一机制符合金融工程学原理,但缺乏大规模实践验证,需在试点中逐步完善。同时,必须充分评估该机制可能带来的财政隐性债务风险及道德风险,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与containment机制,确保政府信用不被滥用。
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称,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2]。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体系至关重要。应设立国家城市更新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广"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组合模式。选择3-5个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城市更新项目,试点"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的REITs产品,建立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机制。在土地混合用途政策支持下,允许更新项目通过部分商业开发收益反哺公益性改造,实现资金平衡。
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经济发达区域,其城市更新更侧重于产业升级、功能混合和存量资产盘活。地方条例中的创新条款(如产权分割)成为吸引特定开发主体的"制度洼地",直接影响资本流向和项目落地效率。粤港澳大湾区十年来在民生、生态、创新等领域取得显著进展,"港澳药械通"等制度创新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2]。
平陆运河作为线性工程,其城市更新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有效的跨行政区域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机制。若缺乏有效机制,"通道效应"可能演变为"虹吸效应",导致资源向核心节点集中,加剧沿线发展不平衡。目前,关于平陆运河沿线城市更新的具体规划、政策及利益协调机制的信息仍显不足,构成显著知识缺口。
针对线性工程(如平陆运河、高铁沿线),应设立跨行政区域的城市更新协调机构,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总结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土地混合用途、产权分割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模板。建议学术研究机构对平陆运河等线性工程进行专项调研,为跨区域协调机制设计提供实证依据,确保区域协调发展打开经济发展纵深空间。
在消费降级背景下,单纯硬件改造的边际效用递减。居民更倾向于储蓄,对高消费商业业态的支撑力减弱,社区更新需转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情感连接[2]。商业业态正从"商品集合"转向"生活方案"提供者,新中产、Z世代和县域市场的多元需求推动商业创新业态,如即时零售、国潮文创和主理人店铺兴起等[10]。
2022年至今,唐山市累计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2047个,已完工1472个。通过"双试点"实施,当地城市更新实现了由突出数量向突出质量、由单一开发向融资建设运营、由"空间再生产"向"场景再营造"的转变,为城市建设注入了持久活力8]。这一实践表明,城市更新正从单一功能改造,转向民生改善、文化传承、生态优化、产业激活等多维协同、全面升级的新阶段[9]。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魅力的关键。在城市更新中要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从坚定文化自信的高度,多层次、全方位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精神内涵,进行原真性保护,坚决纠治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等问题[8]。同时,要注重以用促保、活态传承,采用"绣花"、"织补"等方式进行微改造,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绽放新魅力、赋予新动力,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9]。
在项目评估中增加"软性生态"指标(如社区文化活力、在地业态多样性、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更新项目从单纯物理改造转向综合生态营造。设立"社区微更新"专项基金,支持社区文化重塑、在地新业态孵化等软性项目,培育社区内生动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水平(如教育、医疗、养老),增加优质文化娱乐消费供给,满足居民改善型消费需求,实现从"空间再生产"向"场景再营造"的转变。
我国城市更新政策经历了逐步深化和完善的过程。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强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标志着城市更新正式进入国家政策层面。2020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8]。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城市更新的表述由"大力实施"升级为"高质量推进[9]。
2024年初以来,全国层面的城市更新相关表态/政策规模维持2019年以来的较高水平,主要呈现五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城市更新稳投资、扩内需层面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年历次重要会议对加大实施城市更新力度均有提及,特别是11月份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等[8]。今年以来,城市更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1月,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等举措[9]。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同时要看到,城市更新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认知不足与综合效益统筹难题、动力机制与可持续性缺乏、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适配性不够、多方协同性与公众参与度较低[8]。为此,需以人民城市理念健全政策体系,探索多样化实施方式,构建多方协同的更新共同体,推动城市空间重塑、发展理念变革与治理体系升级,让城市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与展现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窗口[9]。
本研究基于2024-2026年中国城市更新政策演进与实践动态,得出以下核心结论:
第一,顶层设计实现历史性突破。2026年5月发布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标志着城市更新从部门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首次设定了改造城镇燃气管网约20万公里、排水管网约17.5万公里等量化目标,标志着城市更新从宏观指导进入可考核的规划实施阶段[1]。同期,自然资源部与住建部联合通知在土地混合用途、产权分割、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提供了突破性政策工具,为地方实践提供了上位法依据[5]。
第二,区域制度竞争成为双刃剑。2024-2026年间,十余省市密集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差异化条款正演变为区域间吸引资本的核心竞争工具,但可能引发"逐底竞争"或制度碎片化风险。国家层面《城市更新法》缺位导致地方条例核心条款差异大,增加了跨区域开发主体的合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当前最紧迫的宏观政策短板[2]。
第三,融资模式创新进入深水区。在宏观经济下行与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双重压力下,传统财政投入模式难以为继。以REITs和专项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工具创新是解决资金缺口的核心路径,但面临资产估值、收益稳定性及退出机制等结构性难题,需要配套的财税政策支持[2]。
第四,更新范式从硬件驱动转向软件驱动。在消费降级背景下,单纯物理改造的边际效用递减。以社区文化重塑、在地新业态孵化和场景营造为核心的"软性生态"正成为激活社区内生动力的核心路径[10]。
第五,线性工程凸显跨区域协调挑战。平陆运河等线性工程的城市更新面临"通道-虹吸"悖论,跨行政区域利益共享与成本分担机制的设计将成为未来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试验场[11]。
基于上述核心结论,本研究提出以下十二项具体政策建议,旨在构建短期过渡与长期法治相结合的政策体系:
建议一:设立过渡期国家制度协调机制。鉴于国家层面立法尚需时日,为应对当前地方条例碎片化风险,建议在《城市更新法》出台前的过渡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联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设立"城市更新制度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短期行政协调工具,负责定期评估各地城市更新条例的差异化条款,防止"逐底竞争"或制度碎片化,确保基本规则的一致性。协调委员会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发布最佳实践案例,促进区域间经验交流,为后续立法积累实践依据。
建议二:加速推动国家层面《城市更新法》立法进程。针对当前地方条例核心条款差异大、跨区域开发主体合规成本高的问题,建议全国人大将《城市更新法》纳入立法规划,作为解决制度性障碍的长期根本举措。大规模增量建设时期形成的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新阶段要求,需构建适配存量更新的政策和制度体系[7]。明确城市更新的基本原则、实施机制、资金保障、土地利用、房屋安全、多元参与、法规标准等核心内容,消除制度性障碍。在立法完成前,可由国务院出台《城市更新条例》作为过渡性行政法规,为地方实践提供统一的上位法依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建议一与建议二形成"短期协调+长期立法"的组合拳,确保制度创新的稳定性。
建议三:试点REITs分层机制。选择3-5个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城市更新项目(如老旧小区改造后形成的租赁住房、更新后的商业街区等),试点"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的REITs产品。优先级由政府担保,确保基础收益;劣后级由市场承担,分享超额收益。建立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各方权责。
建议四:构建多元投融资体系。设立国家城市更新专项基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广"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组合模式,允许地方政府将专项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银行贷款、保险资金等市场化融资。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应优化评选标准,向制度创新成效显著的城市倾斜[12]。
建议五:创新以地养改模式。在土地混合用途政策支持下,允许更新项目通过部分商业开发收益反哺公益性改造,实现资金平衡。自然资源部与住建部联合通知已明确"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13],应进一步细化操作细则,明确商业开发比例、收益分配机制等关键参数。
建议六:建立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针对线性工程(如平陆运河、高铁沿线),设立跨行政区域的城市更新协调机构,由省级政府牵头,沿线城市参与,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可借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经验,探索税收分享、指标交易等创新工具。
建议七:推广制度洼地经验。总结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土地混合用途、产权分割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模板。建立城市更新制度创新案例库,定期发布最佳实践指南,供其他地区参考借鉴。
建议八: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借鉴杭州等城市的多元协同治理经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治理架构,将公众参与纳入法定程序[14]。在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实施评估等关键环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建议九:建立硬件软件双轮驱动机制。在项目评估中增加"软性生态"指标(如社区文化活力、在地业态多样性、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更新项目从单纯物理改造转向综合生态营造。权重建议为硬件改造占60%,软性生态占40%,并随项目类型动态调整。
建议十:设立社区微更新专项基金。由地方政府出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社区文化重塑、在地新业态孵化等软性项目,培育社区内生动力。基金规模建议为每个城市每年5000万-1亿元,重点支持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的微更新项目。
建议十一:加强案例研究与实证分析。建议学术研究机构对平陆运河等线性工程进行专项调研,为跨区域协调机制设计提供实证依据。建立城市更新研究基地,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
建议十二:建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政策工具组合的有效性,根据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动态调整财政支持力度、融资工具组合等。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数据库,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政策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本研究存在以下局限性,需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第一,数据时效性。本报告基于截至2026年6月11日的公开信息,部分政策(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为最新发布,其具体实施细则和落地效果尚待观察[4]。
第二,案例覆盖不足。关于平陆运河沿线城市更新的具体规划、政策及利益协调机制的信息仍显不足,相关洞察主要基于理论推演和一般性区域经济规律,置信度中等,需进一步调研验证。
第三,消费降级影响的量化分析。消费降级对城市更新商业业态的具体影响程度缺乏系统性量化数据,相关判断主要基于定性分析和趋势判断[15]。
第四,REITs分层机制的实践验证。"政府信用背书+收益分层"的REITs机制符合金融工程学原理,但缺乏大规模实践验证,其可行性、风险控制及监管框架仍需在试点中探索[2]。
第五,区域差异的复杂性。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实践经验具有特定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其制度创新能否在欠发达地区复制推广,需进一步评估。
第六,资料来源单一性。当前研究来源以中文资料为主(100%),对基于单一语言来源的结论需保持审慎。后续研究应加强国际比较,借鉴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城市更新经验,丰富政策建议的国际视野。
●郭翔宇,刘永元。城市更新长效投融资机制的构建与创新.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2025-11-20[2]
●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6-06-02[4]
●杨旎。以城市更新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人民论坛,2025-09-24[11]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6[5]
●中指研究院。2024年城市更新发展总结与展望丨政策篇.腾讯新闻,2025-01-23[6]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促消费的宏观政策框架.北京大学,2025-06-29[15]
●证券时报。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证券时报网,2026[1]
●新华网。从"增量扩张"到"存量焕新"多地城市更新加速推进.新华网,2026-05-07[3]
●陈少强。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更新.中国经济报,2026-06-08[16]
●博为国际规划咨询集团。城市更新政策助力与实施路径解析.博为国际,2025-11-28[17]
●泓创智胜。城市更新+REITs:城市更新融资新方向.泓创智胜,2025[18]
●证券时报。全国首单!"城市更新+科技创新"REITs,来了.证券时报网,2025[19]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十年@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20]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6[21]
●光明网。城市更新赋能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光明网,2026-06-04[22]
●知乎。规划引领+土地政策融合创新突破城市更新用地瓶颈.知乎专栏,2026[13]
●科技日报。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科技日报,2026-04-19[12]
●新华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审议通过——城市更新"任务书"来了.新华网,2026-05-18[23]
●求是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求是网,2026-01-15[24]
●中国人民大学。城市更新新形态:商业街区的转形与转型.中国人民大学,2025-12[10]
●自然资源学报。城市更新多元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与内在机制——基于杭州的探索性案例研究.自然资源学报,2025[14]
●求是网。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更新.求是网,2026-06-08[7]
●区域协调发展打开经济发展纵深空间-人民日报-人民网.[25]
参考文献
[1]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3899253.html
[2]https://www.pbcsf.tsinghua.edu.cn/__local/B/AA/1F/2358877D893C9A002A321AAB48C_DFB70386_40E91.pdf
[3]https://www.news.cn/fortune/20260507/9f7bda1ed5c444429721f40536179aa1/c.html
[4]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606/t20260602_1157796.shtml
[5]https://www.gsjn.gov.cn/zfxxgk/zfbmxxgk/jnxzrzyj/fdzdgknr/cxgh/art/2026/art_9420cd7e2da340f38cbd7247efa90714.html
[6]https://news.qq.com/rain/a/20250123A01KVD00
[7]https://www.qstheory.cn/20260608/b29c2a03cd28484ba4beeebfd514b93a/c.html
[8]https://www.pbcsf.tsinghua.edu.cn/<u>local/B/AA/1F/2358877D893C9A002A321AAB48C_DFB70386_40E91.pdf
[9]https://www.pbcsf.tsinghua.edu.cn/</u>local/B/AA/1F/2358877D893C9A002A321AAB48C_DFB70386_40E91.pdf
[10]http://nads.ruc.edu.cn/docs/2025-12/59434a591946459386f120b3deef0bd0.pdf
[11]https://paper.people.com.cn/rmlt/pc/content/202509/24/content_30117249.html
[12]https://www.stdaily.com/web/gdxw/2026-04/19/content_504716.html
[13]https://zhuanlan.zhihu.com/p/1915447739757597100
[14]https://www.jnr.ac.cn/CN/10.31497/zrzyxb.20250602
[15]https://nsd.pku.edu.cn/docs/20250629130251244177.pdf
[16]http://paper.ce.cn/pc/content/202606/08/content_333826.html
[17]https://bovor.com.cn/Article/detail/id/2561.html
[18]https://hczsbj.com/page49?article_id=2298
[19]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3742807.html
[20]https://www.gz.gov.cn/zt/qltjygadwqjsxsdzgzlfzdf/gzzxd/content/post_10712605.html
[21]https://www.court.gov.cn/xinshidai/xiangqing/501351.html
[22]https://news.gmw.cn/2026-06/04/content_38810409.htm
[23]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518/77bcd850f6804c8eb0d2fe77196d4d4d/c.html
[24]https://www.qstheory.cn/20260115/ef3eafd03d754fd58f18acd64815e738/c.html
[25]https://paper.people.com.cn/rmlt/pc/content/202512/31/content_30130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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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发展正经历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历史性转型。2026年5月发布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标志着城市更新从部门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与自然资源部、住建部联合通知形成“规划引领+政策工具”的双轮驱动格局。
2026-06-15 17:06:44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连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增强地区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026-06-15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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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