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太康:古代中国“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经济思想的考辩及析辩

2020-08-10 17:04:11 “商贸富国” 8179
本文关于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考辨及析辩的目的在于梳理出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的不同形态及其演变的轨迹,告诉一个了解中国古代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发展渊源的脉络,以便为溯探、述略出中国历代王朝的商贸经济政策管理模式并牵引出一条思想萌发和理论形成的线索,以使我们更好地服务我们今天的时代命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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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经济思想的考辩及析辩

西安财经大学教授   杨太康

汉代思想家王充说:“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重视发掘我国古代商贸经济思想文化遗产这个思想宝库,做到“古为今用”,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现代化服务,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命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我们也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但这绝不意味着我国经济思想和政策也要“西方化”。事实一再告诉我们,西方经济理论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我国的国情,体现民族的特色,做到科学化与民族化相结合。因此,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十分重视从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精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

今天的年轻一代,包括企业家和研究学者,对我国古代商贸经济思想知之甚少,甚至还认为自己的民族是一无是处,外国的东西都是好的。于是不加批判,不加区别地一概吸收,“言必称希腊,死不谈中国”,对自己的祖宗一无所知,陷入民族虚无主义的泥沼,对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和商贸经济繁荣漠然视之甚至怀疑其存在与否,连古文都读不通就妄言古代中国没有商贸经济思想,至多只有商贸政策,所提的经济观点和主张,要么拾人牙慧,要么片面脱离实际。我们主张在解决中国经济现代化问题上,应坚持“以我为主”,强调在“洋为中用”问题上,主张科学地总结自己民族几千年经济发展的经验,这就应该包括我们的今天和昨天,也就是既要总结好我们现实的商贸经济管理经验和借鉴西方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也要总结好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和商贸政策。

本文关于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考辨及析辩的目的在于梳理出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的不同形态及其演变的轨迹,告诉一个了解中国古代商贸经济思想及其政策发展渊源的脉络,以便为溯探、述略出中国历代王朝的商贸经济政策管理模式并牵引出一条思想萌发和理论形成的线索,以使我们更好地服务我们今天的时代命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古代中国“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经济思想的考辨

(一)古代“农本工商末”经济思想的变迁及“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思想的争辩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兴起商业的国家之一,《易经·系辞》中最早记载了我国商人的活动:“庖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至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在早期的古代社会,商人地位并不低下。“重农抑商”的思想最早出现在战国中后期,西周时期实行“工商食官”,一种政府占有工商业者并进行垄断性经营的制度。春秋时期,“工商食官”制度开始松动,独立的商人相继出现,各诸侯国都开始重视商业发展,许多大商人还活跃在政治舞台,比如:辅佐越王勾践复国的范蠡、齐国国相管仲、齐国大夫鲍叔牙等,这些在政治上有卓越成就的人都曾是商人,在当时人们已经对商业有了粗浅认识,“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想要快速赚钱,还得发展商业,重视商人。战国中期,统治者们对工商业的政策发生了变化,到了战国末年,韩非子甚至将工商称为“五蠹”,“重农抑商”的思想渐渐成为主流,尤其是先秦商鞅将“本末”与农、工、商结合使用后,“农本工商末”概念逐步形成,“重本抑末”的经济主张和政策更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对农、工、商产业所持的基本态度。两千余年来,凡是谈论农、工、商等问题,特别是制定有关商贸政策的人们,大都与此思想有着不同程度的关联。

    在古代中国典籍中,将“本末”这对词语与农、工、商问题结合使用,是战国时期才出现的特殊语言形式。它反映出这一时期由于封建地主经济的巨大发展,改变了社会各阶层的实力状态,因而要求将重农抑工商的问题提上政治日程。“重农”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产业经济思想,以“本”或“本务”来代指农业,不外乎强调农业产业在社会产业经济中的根本意义;而“抑工商”思想的产生,则是战国以来对待工商产业态度的重要转折。最初人们一般用“末”或“末作”来表示工艺技巧,到战国末年,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韩非(公元前约280一前233年)才进一步将“末”的外延从“技巧”扩大到“工商游食之民”,形成了“农本工商末”的完整概念。从此,用“重本抑末”来表示重农抑工商产业的思想观点,便成了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用语和历代封建王朝对待农、工、商产业的基本态度。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新生的地主阶级政权,将“上农除末”作为秦王朝重要的产业管理思想,并付诸实践。汉初年,一些著名的重农思想家如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晁错(?一公元前154年)等人,他们面对当时商人活动猖獗的现实,把大小“商贾”统统作为抨击的对象,呼吁“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提出“使民以粟为赏罚”的“贵粟”主张。这不啻是排斥了工商产业尤其是商业的正常功能,并将先秦以来的重农思想推到了它的极端。

但是,两汉的统一毕竟为工商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活动领域,并涌现出象司马迁(公元前145一前86年)这样农工商产业并重的伟大史学家、思想家。他认为农、工、商三者均系“富国”、“富家”的源泉;贤人高士与农工商贾一样,也具有追求“富厚”的本性;对当时“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的兴旺景象,备加赞赏;提倡贫民百姓从事工商“末业”,以为“贫者之资”等等。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他还开创了专门为精于发财之术的大工商业者立传的史书先例。凡此种种,与汉初甚嚣尘上的抑工商产业主张迥然不同。由此也表明那时的重本抑末观点,还尚未取得社会支配思想的地位。

重视工商与抑工商经济思想的同时存在,终于在西汉中期酿成盐铁会议(公元前81年)上的正面交锋。以桑弘羊(公元前152~前80年)为代表的一方主张治理国家应“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鼓吹“农商交易以利本末”;甚至否定单靠农产业以“富民足民”的传统产业经济思想,认为“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公开宣扬经商活动是致富的重要源泉。

然而,桑弘羊的重商产业观点,却遭到了儒家反对派贤良文学们的猛烈攻击。他们坚持认为唯有“本农”才能“富邦”、“富民”。相反,“末盛则本亏”,[4]从事工商活动的结果,势必造成“均贫而寡富”,兼之工商产业者生性贪婪欺诈,故必须“崇本退末”。这些由各地选拔参加会议的儒者们所发表的意见,虽大都因袭前人的陈说,但这种维护“重本抑末”权威地位的观点却适应了当时封建中央政权要求思想“定于一尊”的政治形势。特别是随着桑弘羊在政治斗争上的失败,贤良文学们的主张更被看作确定不移之论,成为后代重农抑工商论者反复咀嚼的理论根据。

盐铁会议上的斗争,标志着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发展的重要转折。此后,类似司马迁和桑弘羊的那种农工商并重或特别重视商业的观点逐渐消沉,而重本抑末思想则大为流行。由此也表明,以重农抑工商为其基本内涵的本末思想之形成,虽不必独由儒家学派所创始,而是战国时期各学派的共同主张,尤为法家代表人物所倡导,但进入西汉中期以后,由于儒家理论取得独尊地位,农本工商末观点也就被视为儒家经典教谕之一,从而构成了以后两千年来儒家传统思想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东汉时期,虽然还有王充(公元27一约97年)以经商为喻来说明圣贤的“先知”,甚至提出“百工皆贤人”的大胆论断,但这些工商观点连同其名著《论衡》,一概被封建统治者斥为“异端邪说”而长期被埋没。至于稍后王符(公元86~163年)提出农工商三者各有本末的新概念,实际上巧妙地改变了以本为农、以末为工商的习惯搭配,打着“崇本抑末”的招牌而亵渎它的神灵。这种惟其须通过迂回曲折的方式来表达农工商产业并重的思想观点,恰恰反映重本抑末思想发展到此时,已经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取得了巩固的支配地位。

西晋初年,社会经济遭到几十年战乱破坏而稍事恢复。此时,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自然经济给本阶级带来的权益,防止商品货币关系对地主经济的侵蚀,他们除了承袭前代的重本抑末产业政策外,“贱末”产业经济思想便迅速膨胀起来。傅玄(公元217一g78年)便是这一思想趋向的理论阐释者。在他看来,尽管商贾“其业不可废”,但“其人可甚贱”。理由是:商贾破坏了往古的“淳化”风气;在市场上极尽欺诈掠夺之能事;藉满足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欲望以牟取暴利;利用官府征收赋税的机会对人民进行盘剥;握有“专市”、“专利”的贸易垄断权以致“四方之资困”;损害农业生产而造成农副产品枯竭等等劣迹。基于以上分析,傅玄第一次明确地提出“贵本而贱末”的口号。以“抑末”到“贱末”,虽为一字之转,却反映了一个重要变化,即封建统治者在继续利用政治力量来推行抑工商产业思想的同时,更重视通过意识形态的思想灌输以造成社会上普遍轻贱工商业及工商者的风气。这是“本末”思想发展史上一个不应忽视的重要历史阶段,它对于后代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种轻商诏令和言论鼓噪而起。“贵农贱商”被看作“富国”的大政方针之一。政府公开颁布纯属侮辱性的法令,规定商人必须把姓名写在头上,“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至于鄙夷商人为“商贩丑竖,市肆小人”,饬令“工商皂隶”不染清流之类,更是司空见惯。由于这种贵本贱末产业思想的强化和广泛传播,轻商观念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成为封建土大夫们用以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准则。北齐著名的《颜氏家训》就鼓吹封建家庭自给自足的好处,告诫人们不可“轻农贵末业”。在轻商氛围的笼罩下,当时连贾思勰(生卒午不详)这样重视地主兼营商业之事的思想家,也不得不在他的《齐民要术》“自序”中特加申明:“商贾之事,阙而不录”,以避经商之嫌。可见,“贵本贱末”观念至此已为人们普遍接受,这就使封建统治者不必单纯依赖抑商的行政手段,而可以同时诉诸人们的轻商意识来更有效、更持久地达到抑制商业正常发展的目的。

“重本抑末”或“贵本贱末”产业思想发展到唐代,除了被尊崇为法律而加以神圣化外,不再具有任何新的内容。士人、儒者动辄以此去褒贬人物,判断是非,千篇一律地用来对付一切新出现的商贸问题。这种机械地重复以往陈说的思想停滞状况,表明封建本末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已成为不言而喻的传统教条了。

然而,辩证法的观点告诉我们,抑末或贱末思想已发展到教条化的顶点,就必然会孕育乃至出现反对的观点;而唐代工商产业空前繁荣的客观现实,又为这一思想转变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条件。唐代前期已有一些新的工商产业观点开始露头。如崔融(生卒年不详)提出工商产业者从业已久,“不欲扰其末”;增税关市会使富商大贾受到惊扰;“万商废业则人不聊生”;关市之心不可动摇等一系列的意见,这实际上是替受压抑的商业活动进行呼吁。稍后,又有刘秩(生卒年不详)主张以“利末而不伤贾”的精神来处理货币问题。此类工商观点是在当时抑商、轻商思想弥漫的形势下,透露出来的一种与传统本末教条不相协调的新的变化迹象。

唐代中期以后,这种新的变化迹象由微而著。最引人注目的是杰出理财家刘晏(公元718~780年),他利用商业经营原则和商人的作用来推行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尤其是改变一向由官运官销的传统盐业专卖产业政策,转而依靠私商自行运销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些经济措施的指导思想显然突破了重本抑末教条的局限,表现出改革者对商品经济发展的敏锐观察力。刘晏以后,韩愈(公元768—824年)又对刘晏盐法改革的指导原则,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阐释,明确指出“官自卖盐”利少弊多,盐商自行销售可使买卖双方“两得便利”。至于富商大贾会“坐受厚利”,他对此并不介意,而是坚决反对官府“夺其业”[7]韩愈以一个正统的儒家道统继承人,竟公开为富商大贾辩护,这种态度为秦汉以来所罕有。它标志着儒家工商观点的重要转变,同时对后继者摆脱传统本末产业思想的束缚,无疑也会产生不少的影响。

唐代出现的变官府专卖为私商自由经营的若干商贸经济思想因素,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到北宋时期日臻成熟,并且促使封建政权的产业经济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北宋年间盐、茶、矾等日用品相继由官府禁榷改为实行“通商”政策,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这种重视商人经营的观点,还经常反映在当时思想家的论述中。如欧阳修(公元1007—1072年)从商贾通行有利上下的认识出发,反复论证当权者应“与商贾共利”,以收“取少致多”之效,此所谓“通商货为上,制商痛裁为下”。这一产业政策原则的提出,突破了传统抑商思想的窠臼,并反映出一种新的时代精神。与欧阳修同时的有名学者李觏(公元1009~1059年),亦反对官府专卖而主张“一切通商”、“听其自为”。他认为,实行私商自由经营具有保证货物质量、’增加商税收入、加速货币流通、减少刑罚事件等项优点。因此,大贾富商利用“通商”机会而“射时趋利”,此“非逐末之路”。这些见解无异于鼓励富裕工商业者自由从事经济活动,与传统的重本抑末产业思想教条大相径庭。在这种新形势下,即便是高唱摧抑商人兼并的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也十分注重运用商业经营原则来推行均输、市场等项产业经济改革措施。甚至连一些反对变法的保守思想家,都不能不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某些感染,如苏轼(公元1037~1101年)即以“商贾之事,曲折难行”为由,诘难官府插手商业事务。他还公开为“农末皆病”鸣不平,提倡“农末皆利”。由上可见,对待工商产业态度的转变,在唐代尚是一种时显时隐、继续间隔的倾向,而到宋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日益明显的思想趋势。

由于新兴工商产业观点的长期孕育和积累,最终导致某些进步思想家对传统本末经济思想教条的权威地位产生了怀疑。南宋叶适明确提出“抑末厚本,非正论也”的大胆论断,第一次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重本抑末经济思想教条的本身。显示出了农本工商产业思想的未来嬗变方向。此后,许多进步思想家就沿着这条传统的道路,步入了一个与传统教条的强大压力进行斗争的新的历史进程。

从明初到鸦片战争前夕的近五百年时间内,商品经济的进步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并发展为瓦解封建经济的重要因素。这对于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的演变,具有了新的变革意义,植根于封建自然经济基础上的重本抑(轻)末教条,作为流行了一、两千年的“神圣事物”,正是在明清时代才受到了真正的挑战。

以明代而论,这一时期为工商产业尤其是商业进行辩护的地主士大夫显著增多,例如:江南大儒桂颜良确信“商贾屠酤”中同样可以产生“兴邦名世”的“俊才”;学者胡居仁也强调“农工商贾皆有用处,皆有益于世”;而“官居一晶”的丘浚(公元1421~1495年)竟为富商“居货待价”的囤积居奇行为进行申辩,说“富亦吾民”,且商人居货既多,在商品匮乏时,物价不致甚贵。明中叶以后,此类观点更加风行,并在有名的改革家张居正(公元1525~1582年)手中,具体概括为“厚农资商”与“厚商利农”并举的产业关联思想原则。这充分表明,在明代士大夫阶层中,为工商辩解或主张维护商人利益的观点,已不是偶尔或零星地出现,而是形成了一种新的思想潮流。这一思潮还浸透到士大夫们藉以驯饬诱导子弟的日常家庭教育之中。如在封建家庭中有人把“商贾末业”列为封建士人“食力资身”的“常业”之一。明朝思想家丘浚曾对封建仰商思想和政策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批判。他批判了封建国家重征商税的政策。他说,古代设立关、市,都是为了方便商品流通,目的是为了利民。向关、市征税,完全背离了设立关市的利民宗旨。他认为各种税都是对百姓的重复征课,极不便利。例如,国家已经对谷米征了田赋,百姓用谷米酿酒,又要征酒税,“则是一物而再税也,呆乎?”其他如盐税、茶税以及劳动工具税等,都属于这种不合理的征课范围。“民资玉谷以为食,所以下食者盐,而消其食者茶也。既以税其食,而又税其所以下食之具,及其所以消食者亦税之,民亦不幸而生于唐宋之世哉!”

对封建国家实行官商政策,进入市场,平抑物价,丘浚也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国家从事买卖活动,是“堂堂朝廷而为商贾贸易之事”,“非明主所宜行”,“可丑之甚”。他说,商人囤积居奇,可以导致物价上涨,但囤积多了,就会供过于求,价格最终还是要降下来,根本用不着国家去平抑。官府进人流通,难免官吏营私舞弊,强买强卖,干扰正常的交换秩序。而百姓自由贸易,则货物的好坏,价格的高低,容易通过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互相通融,达到各自满意。至于国家通过实行官商措施打击富商大贾,丘浚更以为不然。他说,贫民是国家的百姓,富民也是国家的百姓,为什么偏打击富民呢?他认为,富人不仅是穷民的依靠,也是国家财政的基础。“是则富者非独小民赖之,而国家亦将有赖焉。”总之,丘浚否定了秦汉以来封建国家进行的各项抑商产业经济理论和政策。

明清之际,一些进步产业思想家,像伟大启蒙思想家黄宗羲,他针对世儒“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的传统习俗,公开提出“工商皆本”的口号。[9]这就为批判封建本末产业思想教条的斗争树立起一面反传统的鲜明旗帜,直接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要求摆脱封建束缚的早期呼声。

清代前期的颜李学派继续发扬明中叶以来的传统精神,不断扩大前人已建立起来的批判阵地。这一学派的创建人颜元(公元1635~1704年)曾将“谋王定国”和“商聚财富”并列为通行于天下的所谓“达德”,认为经商者亦须具备各种良好品质才能获得经营的成功,以旨在社会伦理道德方面抛弃鄙视商人的偏见,而将研究商业经营活动视为“经世致用”之学。他还一反传统的“贱工”观念,把讲习“工艺之术”的艺能列为其书院的教育科目之一,与文事经史等科并行教授,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创新精神。颜元的弟子王源(公元1648~1710年)承袭师门的反传统观点,更明确地提出“本宜重,末亦不可轻”的产业思想原则,认为商业对于“为国”乃系不可或缺之事。他还将这一思想加以具体化,主张让富商们凭借其雄厚财力,通过“入资为郎”方式跻身于封建士大夫行列。可见,此时批判的锋芒,已从主要针对封建政权的抑商产业政策,转而指向深深扎根于人们头脑中的轻商观念。这是继叶适、黄宗羲等人之后,在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演变上的又一重要发展。

清代中期以后,进步思想家在坚持反传统斗争的同时,更加积极地宣扬工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意义和作用。以著名诗人袁枚(公元1716~1798年)为例,他形象地将商品交换活动看作人体内的“血脉”,把商人的社会职能理解为“犹气之行血脉”。他认为,如果“故意约束”商人的活动,势必“壅遇”流通渠道,就象气血不通致使人体生病一样,会造成商品分配“有余”或“不足”的社会疾病。因此,他高度评价商业流通和货币的作用,宣称“钱之所在即谷之所在”,“商之所在即仓之所在”。这种主张有钱即有谷,有商业存在即可保证粮食供给的观点,虽有失偏颇,但却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意识形态的典型反映。不到商品经济相当发展及人们对这一发展具有较深刻的认识,是根本提不出此种观点的。

到19世纪上半叶,各种反传统的新兴工商观点蔚然发展。其中较突出者如俞正燮(公元1775~1840年)坚信“征商与征农,其义一也”,断然否定征商为“抑末”的封建教条。而沈尧则认为自宋、明以后,“世道风俗”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好风尚“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竟至“豪杰有智略之人”以商贾居多。此所谓“其业则商贾,其人则豪杰”。将商人推崇为“豪杰”,正是封建后期商产业地位日益提高的真实写照。如与西晋傅玄宣扬商贾“其人可甚贱”一说相对比,真是霄壤之别。

如果说两宋时期所出现的不同甚至否定传统本末教条的观点,尚属于封建体系内部对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看法,那末自明中叶以后尤其到19世纪上半叶,传统与反传统观点的对立已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产物,日益含有新旧两种不同生产方式的矛盾斗争意味。因此,面对反传统力量的不断增强,地主阶级顽固分子不得不出面维护传统本末教条业已动摇了的支配地位,拼死抵抗因封建自然经济基础逐渐发生改变而在思想意识领域产生的深刻影响。他们有的从理论上搜罗各种论据,继续坚持“致富莫如劝农,而保富莫如抑商”的陈腐观念;有的则干脆诉诸封建政权,主张对谈论工商之利者,“显罪一二人示海内”,这表明他们除了乞灵于政治压迫外,已无理论可言了。

鸦片战争前夕,反对与维护传统本末产业思想教条的尖锐斗争,揭橥了南宋以来反传统观点经过六百余年缓慢而曲折的发展,已达到一个新的阶段。它从意识形态方面证实了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论断:“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1840年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加速了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这就使中国传统的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日益丧失其客观基础,从而发生了更为深刻的变革。

早在19世纪40—60年代,经过两次鸦片战争的严重打击,一部分思想家开始超出“农本工商末”的传统视野,提出了仿效西方建立近代新式工商业的初步主张。这在地主阶级阵营中以倡导向西方学习的著名思想家魏源(公元1794~1857年)为其杰出代表;而在农民革命阵营中,则产生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纲领性文件,即洪仁玕(公元1822~1864年)的《资政新篇》。不过,此时具有近代资产阶级倾向的工商产业思想刚刚出现,大多数人士仍沉湎于“农本工商末”的封建古训之中。

19世纪60年代以后,情况为之一变。人们在向西方学习的热潮中,纷纷抛弃“重本抑末”的传统产业思想理论。王韬(公元1828—1874年)的“恃商为国本”、薛福成(公元1838—1894年)的商“握四民之纲”之类的重商产业经济思想,成为当时流行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其中尤以郑观应(公元1842~1921年)的“商战”论风靡一时。所谓“商战”,其实质是以商业为中心发展中国自己的工商产业,用以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它作为外国殖民势力刺激下的产业经济思想产物,十分典型地体现了19世纪末期重商论者的共同特征。商战思想虽系片面强调商品流通领域,但却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重本抑末教条长达两千年的支配地位。在这股重商洪流的猛烈冲击下,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轻商观念也在逐渐褪色。更有人大声疾呼“中外古今”,商界均有“人豪”,并进一步分析中国较之西方国家“但有困商之虐政,并无护商之良法”的原因,正是由于封建士大夫的轻工商“积习太深”之所致。如此巨大的产业经济思想变革,正是当时旧的封建生产方式已在发生解体的经济变革中,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的真切反映。

19世纪90年代末,一些进步思想家在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影响下,相继摆脱“以商立国”的肤浅认识,进而把实现国家工业化作为其奋斗目标。如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预言中国“他日必以工立国”,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将“定为工国”作为变法经济纲领的重要内容等,均表达了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产业经济要求,显示出90年代末期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后,产业经济思想由重商向重工转化的发展趋势。到20世纪初期,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规模宏大的《实业计划》和农业近代化模式设想,旨在发达的机器技术基础上,有步骤、有重点地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这一产业经济思想大大丰富和发展了以往有关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设想和主张,并在要求根本改变中国“以农立国”这一落后状况的总方针指引下,将封建传统的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一古脑地抛弃了。

从20世纪起,随着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大量输入,人们争相抄袭西方的产业经济理论乃至名词术语,这就使“农本工商末”的传统古旧思维形式,完全丧失了它的存在理由。在20世纪的前20年中,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流行,从理论上排挤了中国封建本末产业思想的传统支配地位;而近代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在规划产业经济的发展前景时,又从指导思想上不断地清除这一封建古训的消极影响。这两个方面均加速了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的幻灭过程。20年代以后,随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对资产阶级理论的批判被提上历史日程,农本工商末概念作为封建主义的产业经济思想范畴,从此便退出现实舞台而成为历史的遗迹。

从今天来看,封建社会制度早已消灭,农本工商末产业经济思想赖以生存的基础不复存在。但是,它将工商产业与农产业对立起来的思维逻辑、维护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小农意识、轻视工商业尤其是商业的思想倾向,仍然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贻害深远。因此,彻底清除封建传统本末观念的残余影响,仍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面临的重要思想任务之一。这也正是我们从理论上和历史渊源上系统地研究分析和考辨传统本末产业经济思想产生和变迁的原因所在。

二、古代中国“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经济思想的析辨

(一)古代中国重农经济思想社会基础的分辨

我国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耕社会,它为以后历代王朝推行重农经济思想奠定了社会基础。早期农业社会的主要特征是:

(1)尊祀。我国新石器时代的绝大部分遗址属于农耕文化范畴。它在聚落分布、生产活动、农作物种类、农具和家畜品种方面都表示出一系列农耕文明的特点,构成了自成体系的农耕文化,并直接影响到后来历史的发展。黄河流域与长江中下游是史前农业非常发达的两个地区,大量存在的农耕遗址可以说明这一点。由此可以推测,有关农业的起源应当追溯得更早。因为人类的定居生活是随着农业的发展而日趋稳固,进而形成大规模聚落的,而大规模聚落的形成则奠定了农业产业黄奇帆:加快构建完整内需体系 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进新格局思想发展的社会基础。

据文献记载,农业在夏代已占据重要地位。作为首领的禹能“尽力乎沟洫”。保存至今的《夏小正》一书就是当时有关农业的记载。到了商代,商业已是主要的产业部门。石制农具在商代遗址中大量出现。甲骨文中有田、疆、畎等字。说明当时人们以从事农业耕作为主。周的始祖名弃,在尧舜时,他“播种百谷,教民稼穑”。稷是一种谷名,后来成为他的名号。《尚书·益稷》篇中称道了他的功劳。《诗经》中也有“载生截育,时维后稷”,“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的诗句。用这样崇高的赞美词语来歌颂后稷,不仅因为稷是他们的祖先,主要由于稷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农耕,有功于人民。其后,周人利用后稷种植谷物的技术,在宜于农耕的渭水流域发展农业而繁荣富强起来。周在消灭商朝成为全国共主后,更认为“文武之功始于后稷,故推以配天”。不仅天子,各国诸侯也要“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他们把代表土地的社神和谷神并称为社稷。尊祀谷神是农业民族珍视粮食的重农产业的思想表现。

(2)天象。农产业生产和天象季节有密切关系。由于农耕的需要,我国古代历法丰富而较先进。随着农业生产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地积累了大量的天象气候知识,而这些知识又因不断地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提高和深化。尧舜时期已有关于羲和观察日月星辰以定四时成岁之说,足见我国很早就有熟悉天文,制定历法的专职人员。到了夏代就有传统的干支纪年。所谓“夏时得天”就是指夏历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天象。孔子主张行夏之时,说明夏历是符合当时农业生产需要的。《夏小正》记录当时的星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夏代农产业生产水平和有关历法的科学知识。

商代农产业生产已达到较高水平。农具有耒耜,有人说,商代已用牛耕。耕作方法已有培土、壅苗、用水灌溉的简单技术。由于农业已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生产部门,商王及各级贵族都很重视。有关祈求“受年”、“观黍”、“求晴”等活动都由商王主持。他们向上帝、河神、祖先祈求好年成或降雨。督促“小藉臣”、“多尹”去具体指导田间生产事宜。有时商王还亲自察看地里庄稼和参加收割活动。当时主要农作物有粟、麦、稷、水稻等。此外,手工业已有缫丝、酿酒等,社会产业经济已基本上初步具备了农业、手工业的主要品种和行业。

周在公刘时将活动转移于邻,进行定居的农业生活。太王迁岐,周的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有轮流休耕的三圃法及施肥、中耕除草、防治病虫害等经验,有专职观测天象的人员。当时已能用土圭观测日影,测定冬至和夏至的时日。

到春秋战国时,重视农业的产业思想行为进一步得到发展。据《甘石星经》记载,战国时,当时用的历法一年为356又1/4日,即四分历。已知一年的二十四节气并根据节气安排农业生产。古代中国天文历法相对发达于西方国家是由于中国很早就是一个农业国家。

中国人对稷的尊崇便是尊重人文精神,而此不朽的人文精神又必然落实到自然界,从而促进物质文明的发展。由此可见,中国人所崇拜的是自然与人文精神的合一。而且崇拜自然与人文都是在具有高度道德精神指导下的合一。如育蚕崇拜嫘祖,制药崇拜神农。

(3)农产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古代农业社会中,我国的农产业生产技术在15世纪以前一直居于领先地位,要了解我国传统农业技术发展的轨迹,除了出土遗物、现仍使用的农具及有关技术外,可供参考的尚有几部关于农业的著作。《夏小正》按夏历12个月顺序,分别记述每月的星象、气象、物象以及所应从事的农事和政事。《月令》则记述了12个月的时令及相关事物,较《夏小正》更丰富而系统。东汉崔窟(?~约公元170年)的《四民月令》也是记述农业生产的书。但是足以反映农业生产发展情况的则是北魏末贾思勰的(生卒不详)《齐民要术》和明末徐光启的《农政全书》。《齐民要术》是一部总结北方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著作。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这本在农业科学造诣之高,发明、发现之多,材料极其丰富的书之所以出现并非偶然,它在我国古代农业史上有继往开来的作用。

《农政全书》集以往农学之大成。徐光启精通天文历法及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是向西方追求真理的先行者之一。他和保守势力作斗争,大力提倡高产作物的种植。如甘藷之类以作备荒之用。为了备荒,他调查了许多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因此,《农政全书》又被称为生物学巨著,该书强调农业是财富之所自出的原理,要富国必须懂得这一原理,但其重农思想和传统重农观点有别。在具体的农业生产地区分布问题上,该书主张在西北地区广泛传播纺织技术,就产地纺织的棉布价格将“反贵为贱”。这个使手工业建设接近原料产地的产业思想主张是最早的、正确的产业布局思想萌芽。

《齐民要术》与《农政全书》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们是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民族对人类的伟大贡献。

(三)对古代中国“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的明辩

“重农”和“抑商”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对于“重农”,人们的理解都比较明确和一致。重农,就是把农产业看作社会发展的根本和财富的源泉;在管理产业活动时,应对农业生产的发展给予最大的关注和支持。古代社会产生这样的观念和主张,事属必然,非中国独有。需要指明的是,中国历史上重农思想中讲的“农”并非指种植业,而是指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经济。它不仅包括种植业,还包括一定量的家庭纺织业、家庭饲养业和家庭手工业。这种实行多种经营的小农家庭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经济细胞,它几乎提供了整个社会的全部必需品。中国历史上讲的“重农”实质上是“重”这种小农经济。

许多人往往把“抑商”理解为不加区分地轻视、打击甚至禁绝一切商业活动,这是不符合历史上经济活动实际的误区。对“抑商”的理解,我们至少应该把握住以下几点:

1.抑商不是废商。尽管抑商思想的主张在中国源远流长且长期居主导地位,但从未有人真正推行过废除一切商业活动的思想政策。从思想上看,大概除了道家的一些人物主张废除商业外,绝大多数古代思想家对商业的社会功能都给予了程度不同的肯定。商鞅是历史上第一个大刀阔斧地推行抑商产业政策的人,但他承认:“农辟地,商致物”。荀况(约公元前313~前238年)在主张把“省商贾之权”列为富国条件之一的同时,也明确肯定:“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西晋的傅玄讲得更透:“夫商贾者,所以伸盈虚,而获天地之利;通有无,而一四海之销。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可见,在中国历史上肯定商业的社会功能与主张抑商并不是矛盾的,抑商并非不要商业。

2.抑商打击的对象是私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很早就已有了专门的商业活动,但直到战国前,社会上并没有出现过轻商、抑商的主张。轻商、抑商作为一种产业政策主张发展起来是战国时期的事。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商业活动基本上是由官府垄断的,而从春秋后期起,中国产生了私人商业。这种不受官府控制的私人商业资本的出现,给中国古代社会植入了一个新的经济因素,引出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抑商”政策只是为限制私人商业的发展而提出来的。抑商政策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阻遏农业生产者弃农经商的倾向;二是抑制大商人资本势力的恶性膨胀。从历史上看,各个朝代的具体情况不同,历代统治者在抑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各异,这些措施的实际社会效果也相去甚远,但其实际内容不外乎这两个方面。认为传统的抑商政策始终在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人,实际上是在用西欧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制度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套比中国古代历史。在这种比较中隐含着这样一个前提:中国古代的商业与西欧封建社会末期发展起来的商业在性质上完全相同,在社会作用上没有差别。这是一种误解,应当予以澄清。

3.中国古代商贸活动的基础是自然经济。在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农产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个体小农家庭。这种小农经济,不论是自耕还是佃耕,都是耕织结合、自给自足,生产上和生活上对市场的依赖很小。而古代商产业经营的商品基本上来源于这种个体小农出卖的生产物,它们基本上都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当时流通的商品中也有一部分是城市手工业者或官府手工业作坊的产品,但其数量有限,其流通不足以构成当时整个商品流通的主体。另外,盐、铁也是古代社会经济商品中的大宗商品。但盐、铁产业的发展,并不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古代盐、铁产业实质上仍属于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自然经济。

4.中国古代商贸活动基本上是长途转运贸易。在古代的自然经济系统中,由于一个地区的自然条件大致相同,每个小家庭的经济结构也基本一致,本地的产品各家基本上都能生产,各家的产品在本地销路有限,售价亦不会很高,所以古代商业在各地区范围内的发展余地很小。但另一方面,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又差异明显。这就为地区之间的转运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

5.古代商品的主要需求者是不从事生产的阶层。在古代那样的运输条件下,长途贩运商货是很困难的,而且成本也较高。这样,运送一般的低价品很不合算。《史记》里就有“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的说法。因而古代的转运商业必然以经营奢侈晶为主。这类商品体轻、价高,便于运送,有利可图。

6.古代的商贸活动主要不是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前期,商业的活动场所偏重在城市里。到唐代,市场还基本上受着各级封建政府的控制。众所周知,我国的封建城市原是各级政治、军事中心。在这些城市的市场上发生的贸易活动,主要是封建政府、贵族、官僚、士绅(以及他们的匠役、奴仆、士兵)用他们的货币收入购买消费品的活动。这些货币,从根本上讲,来源于封建地租的分配和再分配,而不是出卖自有商品的收入。所以,我国古代城市市场的繁荣,并不代表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只是反映封建小农经济的成长以及地租量的增加。

由上述特点可以推知,这种古代商贸的繁荣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统治阶级的消费规模。前者决定商品的供给,是古代商品流通的源泉;后者决定商品的销路,是古代商品流通的归宿。

从历史上看,追求骄奢豪华的生活是剥削阶级的本性,封建统治者扩大消费规模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的销路一般不成问题。但这一过程的另一端,小农经济提供剩余产品的能力却是极其有限的。这种狭隘低下的社会生产水平,成为中国古代商产业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这表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从本质上讲,并不依赖商业,而此时商业却必须依赖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史中,生产者弃农经商的倾向虽时起时伏,但始终没有消失。原因有两点:其一,在封建社会里,个体小农的经济地位低下,他们饱受人祸、天灾,生活困苦,冻馁常虞,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得一家温饱就称幸运。而在同样条件下,经商或从事城市手工业却可能比务农易致富,所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就是这种情况的写照。这就构成了大批小农弃农经商的动力源。其二,中国封建社会中缺乏严格的等级制和人身依附关系,百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行迁徙和改业。这就又构成了小农弃农经商的可能性。因此,我国封建社会中产业劳动力在各产业经济部门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可流动性。

农业和工商业是古代社会中最基本的产业部门,它们的比例关系是古代产业经济中最基本的产业比例关系。其中农业是决定性的部门,能够投于商业和手工业上而无须从事农业的劳动者人数,则取决于农业生产者的产品在满足其自身的必要消费之外还能有多少剩余。在古代,农业生产率极低,社会只有把绝大部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才能满足整个社会对基本生活资料的需要,并维持一批数量有限的非农业人口的非基本消费。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小农改业,可能很快致富,对社会也未必有害,但如果大批小农脱离农业生产,结果就是灾难性的。因为,社会上务农的人数急剧减少,就会引起整个社会农业生产总规模的萎缩,这在古代社会就意味着财富的减少、社会的贫困、国力的削弱和阶级矛盾的激化。这时尽管工商业可能一时繁荣,但这是一种病态的畸型的繁荣,它不可能长久,更不可能对生产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这种工商业的繁荣是在社会产业结构被破坏、生产力遭摧残的条件下产生的。这种状况如不加以遏制,任其发展,必然动摇整个社会的根基,甚至导致社会的大崩溃。

从我国封建社会中前期的历史来看,凡“治世”到来都与弃农经商势头受到阻遏相联,而“乱世”的出现都与弃农经商有一定的影响。

所以,对我国封建社会中前期商业的繁荣要作具体分析,不是商业的任何发展都能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当商业的发展规模超出了当时社会允许的界线,它就是一种不健康的、破坏性的发展。这种发展不仅不能促进社会进步反而只能阻碍社会的进步。这时,压缩商业的规模,抑制农业劳动力的流失能起到社会产业经济的基本比例关系的恢复,因而是保护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措施,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力主“重农抑商”。

总之,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抑商经济思想政策的执行,其目的并不是要否定工商产业对社会的必要性,而是要防止古代社会商业活动的过度膨胀而损害农业的发展。这里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商业,而是要发展多大规模的商业,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全社会范围内保持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适当比例。弄清楚这一点,对古代思想家在肯定商业“通流财货”的社会功能的同时,又主张商业发展的问题就不会困惑不解。“重农抑商”经济思想政策以朴素的形式反映了我国古代农业社会中的产业比例要求,管理者能在一定程度上自觉地注意和保持社会产业结构的协调,对它所包含的合理成份在产业经济思想史上的意义是不应低估的。

由此可见,在当时抑制大商人资本的兼并活动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还有政治意义。它是中国封建王朝兴衰治乱的经验总结,是中国古代产业经济发展的一条客观经济规律。同时,也对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局面的巩固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古代中国“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的效应析辨

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重农抑商”的关系,从表现上看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可是当我们深入到古代中国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的本质关系之中,就可以看到中国历史上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与中国古代以来推行的“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及其政策是有着某种联系的,这种联系就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数千年来,在本质上始终是农业社会经济形态的阶段性转换,而“重农抑商”经济思想政策正是稳定这种农业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的“产业政策”要素。

(一)重农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社会作用正效应的论辩

当我们的祖先走出森林进入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后,便开始了凿井而饮、耕田而食的农业生活。不少氏族、部落在这里进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多种经营并定居下来。当时,作为群众首领者也必然将重视农业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并作出一定的贡献。他们都是因重农有功于农产业而被称颂于后世。

夏、商、周三代都十分重视农产业。特别是以致力农耕富强而取得天下的周王朝更为突出。《尚书·无逸》篇中,周公把勤于稼穑的人称作君子,不知稼穑艰难而又轻视老成的人称为小人。他甚至把能否知道重视农耕作为国君享年长短,政权能否巩固的重要条件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那些力图改革的政治家们无一例外地都把重农产业提到第一位。管仲(?~公元前645年)认为,“所谓兴利者,重农事也”,“农事胜则人粟多,人粟多则国富”,“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李悝(约公元前455~前95年)把农事重点放在调剂丰歉的平籴政策上。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年)实行耕战政策,重农是为了加强军事实力。他肯定农业生产是财富的源泉,“农则易勤,勤则易富”,“壹务则国富”,“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他特别强调耕战并重的产业政策“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不农则与诸侯争权而不能自持也,则欲力不足也”。他还认为农民质朴单纯,可用于战争。“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信可使守战也”。《吕氏春秋》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它认为“古先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因为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徒,重徒则死其处而无二虑。”

当时促使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即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大部分农奴得到小块土地而成为自耕农。秦之所以富强于六国而统一天下的原因就是重农产业政策与土地私有权的确立,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经过长期战乱之后,留给西汉统治者的是残破的社会经济。“齐民无盖藏”、“将相或乘牛车”。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重视国家财富的积蓄,特别是谷物的储存。他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国家安危的高度来考虑,主张抑奢,认为“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不可得也”;还主张“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晁错(?~公元前154年)的《贵粟疏》特别重视粮食,他认为“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值不得重视。粮食则不然,“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得有其民哉”。为了巩固统治权,政治家们都异口同声地强调重农。“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而社者土也,宗庙王者所居,稷者百谷之王。所以奉宗庙,供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故以代表土地的社神和代表谷物的稷神并称为社稷作为国家的象征,足见对农业的重视。汉文帝下诏说:“农者,天下之本,其开藉田,朕亲帅耕,以给宗庙粢盛”。其后,皇帝亲耕籍田的仪式,就成为历代国家重农的大典。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劝课农桑,减轻租税,使西汉的社会经济由恢复发展到繁荣。所谓“汉兴70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汉武帝战胜匈奴,经营西域取得巨大成就都是靠汉初重农产业政策奠定的物质基础。后因功费太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武帝末年悔用兵耗财太多,下诏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封丞相为富民侯,用代田法的创始人赵过为搜粟都尉,在内地和边郡实行代田耕作法。这是一种每年将土地轮换休耕和较精细的田间管理,每亩产量可增加一斛到三斛。其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力少而得谷多。宣帝时,耿寿昌建议设常平仓,“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以谷贵时减其价而粜,名日常平仓,民便之”。设立常平仓的目的在于运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以稳定谷物价格。同时也为了保证北方边郡谷物的供应,以避免由内地运粮接济的烦苦。成帝时,汜胜之总结出园艺式的区田法,将耕地划为若干小区,集中使用水肥,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东汉明帝永平五年(公元62年),将常平仓制度在全国各郡县普遍推行。其后,成为各封建王朝的常设产业经济措施。

隋代继续实行北朝的均田制,使无地农民多少得到小块耕地,地主兼并受到一些限制,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扩大耕地面积。随后出现了农业人口增加,垦田扩大,官府仓库储存的粮食丰盈很突出的问题。开皇12年,有司上言“府藏皆满,无所容”。政府在巩县、洛阳、汲县及京兆、华阴等地均设仓库,积蓄丰富,“天下得供应五六十年”。但经过炀帝的挥霍无度,滥用民力,丁男不足,役及妇人,农业萎缩而隋亦亡。

唐代开元时,天下最为富庶。杜甫(公元712~770年)的描绘是:“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不相失,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宫中圣人奏云门,天下朋友皆胶漆。”[17]这是一幅封建社会太平盛世的画面。“公私仓廪俱丰实”说明粮食的积聚,物质财富的充实。而富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重农产业政策的贯彻,没有“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不相失”的小农经济作基础,何来“天下朋友皆胶漆”的社会安定局面。以之和“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与《三吏》、《三别》以及后来自居易(公元772~846年)《卖炭翁》、戴叔伦(公元732~789年)的《女耕田行》等篇章相对照,便可了解唐代兴衰契机之所在了。

忽必烈进入中原后,也知道重视农业,提出“以农桑为急务”,“戒蒙古军不得以民田为牧地”。多次颁布要诸王贵族不得因田猎践踏田亩和不许废耕为牧地的禁令。考核地方官吏的主要条件是“户口增、田野辟”。司农司编《农桑辑要》以励农耕。由于元初蒙古统治者能逐步改变游牧之俗而重农,使这个政权得以支撑100多年。

朱元璋平定江南后,实行赈灾贫、免租税、劝农桑的产业政策。1358年,以康茂才为营田使,修筑堤防,专掌水利。他认为,“军务实殷,用度为急,理财之道,莫先于农事”,从而接受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令军民屯田,将士们都要“且耕且战”,“及时开垦,收地利国”。设民兵万户府,实行寓兵于农的产业政策,奠定了统一全国的物质基础。

明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政治腐化,屯田废弛,军粮匮乏,军队的战斗力也随之削弱。在和农民起义军接战中,官兵们莫不“枵腹鹄面……披单被为衣,肌栗啼号”。明末在镇压农民起义过程中,官军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粮。

清统治者入关后面临的是民穷财尽,社会残破的局面。这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兵饥则叛,民穷则盗”,“农事伤则饥之源”,因而提出“王政之本,在乎农桑”。为了巩固新政权的统治,不得不采取安抚措施,与民休息的政策。如取消明三饷及加派等,改革税制。康熙实行“更名地”,即将明代藩王地主庄田“免予折价”,将土地所有权给与耕地者,使他们成为自耕农。又实行地丁合一制度,“家有地亩,始编其丁,使丁系于地,地出丁银”,“有地有丁,无地无丁,地多者丁多,地少者丁少”,免除和减轻无地少地者的负担,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保证了政府的税收。这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清代蠲免钱粮之举也相对地多,特别以康熙朝为最,又兴修水利,治理黄淮,取得较好的成绩,鼓励开垦,动员农民回到土地上。竭力推行屯田,较显著的成绩是边境的军民屯田,特别是西北方面收效较大。为清政府的巩固及前期征服边境各族进而加强民族融合,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

上述诸封建王朝前期之所以强大的关键原因,就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执行了重农产业政策。封建统治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认识到“粮食定,天下定”,物资丰盈是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今天,这些历史对我们仍不无启迪作用。

(二)“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社会作用负效应的抗辩

虽然商品货币经济与封建自然经济的发展存在着矛盾,但商业经济同时也是封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产业部门,重农抑商思想片面强调商业和农业之间相矛盾的一面,而否定或抹煞了二者之间相统一、相依赖的一面,这显然是不够全面的。所以,封建抑商、轻商思想产生后,与之相对立的反抑商和“商贸富国”经济思想就随之出现了。因而,反抑商思想与抑商思想的斗争,是古代中国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个亮点和焦点。

1.“重农抑商”经济思想是封建专制政体的“强化剂”

高度集权的封建国家政体,需要以自然经济生产形式为主的社会基础,需要一个广大而分散的社会生产基础,这个分散的社会基础在超经济关系的强制下,可以发挥整体优势,发挥国家政体优势。这一点在东方社会表现十分强烈,如中国的长城等,都是社会集约力量的产物,没有强大的集权制度是不可能的,而强大的集权制度来自于社会下层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薄弱,换一个角度说,对阶级对立的社会来说,社会底层的社会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越松散,权力的作用功能体现越大,即权力作用的对象的力量越小,权力所显示的功能就越大。对自然经济能够起瓦解作用的是商品经济,而对权力经济能起到瓦解作用的也是商品经济,马克思说:“商人对于以前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抑商”思想与政策是与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和经济基础——农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也是其集权政治的必然结果。因为工商业发展会促进商品经济关系的深化,商品经济的深化过程,也是社会民主关系发展的过程,商品经济越是深化,人与人的“契约关系”也愈加深化,从而使社会产品不具有权力属性,因为“交换,确立了主体间的平等”,在商品经济深化社会关系内,权力者再不是富有者的代名词,有钱的人可以与贵族平起平坐,可以在商品面前,以平等的身份出现。因此,“重农抑商”与其说是经济关系的产物,不如说是社会政治结构的产物。

2.“重农抑商”经济思想造成古代中国社会畸型发展结构

“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及其政策的推行会造成社会结构中的人口职业构成失调,使社会分工单一化,并呈畸型发展结构,从而成为社会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历史上多次社会经济波动和朝代更迭,其原因大体一样:如自然灾害(水灾、旱灾、虫灾等)、朝廷内讧、农民战争、统治阶级挥霍无度等,历数中国几千年来朝代更迭无一例外,只是上述几个原因的排列顺序不同而已。而这些原因深藏着社会对工商业者排斥的因素,进而造成社会产业经济关系结构不合理,除了统治者就是广大的农业生产者。不合理的社会产业经济结构,是不可能有稳定的发展过程的。专制国家可以通过强迫手段集聚农业生产领域中的财富和产品,使农业人口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上挣扎,以养活大批超量存在的城市人口。因此,可以认为“重农抑商”产业经济思想,从深层次上制约着社会产业经济形态的结构与发展走向。

“重农抑商”是以“重农”为前提的,封建统治者“重农”的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举措就是让农民不离开土地。商鞅认为农业人口的比例,应该占总人数的90%,他说:“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农业人口达到90%以上,虽然有些时期城市经济有一定发展,城市数量也比较多,可是城市里有大批人是农民,还有一批人是土地占有者。“重农抑商”的产业政策使社会分工中的职业分工呈不合理状态,这个不合理状态还表现在,社会全员消费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消费产品的农业产品化,使除统治阶层而外的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是低水平的,而农业生产领域的产品,长期处在“匮乏经济”范畴,因而在理论上和行为方式上,统治阶层要求广大被统治阶层“安贫乐道”、“守穷守困”,而统治集团却以畸型消费方式,来挥霍社会不充分的产品,这种畸型消费也是构成封建产业经济形态周期性凋敝的一个原因。

3.“重农抑商”经济思想使社会生产要素构成失调

在“抑商”产业思想政策下,私人工商业者对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所谓以靠工商业来发财,用土地来“守财”,这是中国“重农抑商”的历史的一个结果。因为社会生产中创造财富的生产形式在封建经济内。由于农业挤压手工业,而当时的手工业又是农业家庭的副业,再生产能力弱,“重农抑商”思想政策限制了这种再生产方式的发展,使大宗农业产品不能进入流通领域,“重农抑商”思想政策又使流通渠道时通时闭,使手工业产品也不能经过流通领域在竞争中得以发展。所以,几千年来,中国的封建产业经济结构在农业产业经济结构内自我循环,整个社会的基础是农业和农业内手工业副业相结合的结构。因此,社会产业门类不能进化,长期得不到发展,直到近代社会还仍被排斥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之外。

4.“重农抑商”经济思想使社会经济生产中的技术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产业经济形态的进化,从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来看,应当有社会生产的质的飞跃。而要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要有质的进化改变。而这一改变的前提是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在这一繁荣下的社会需求的刺激。要达到生产发展、商品经济繁荣就必须保证包括工商业生产者在内的生产者和技术发明创造者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地位的非奴隶化,即最低要保证“凡人”的地位,意即从事某项科学技术的发明与科学技术产品的生产应该得到社会认可,并应该得到较高的社会荣誉。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却恰恰相反。在“重农抑商”产业政策和思想观念下,把许多科学技术方面的发明视为“奇器”、“淫巧”之作,从事这些手工业包括技术、生产和发明的人却都是被人看不起的工匠。从西周以来,工匠就是处在与奴隶为伍的地位。从中国文明诞生以来,建造许许多多的宫殿,很少有人知道其建造者的姓名,也很少知道设计者的名字;也流传下来为数不少的工艺珍宝,而这些珍宝的创造者,在统治阶层眼里也只是愚蠢的“劳力者”而已;也有许多有价值的科学发明,可是这些对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人,在中国文化中为人称快的“正史”上,却没有他们真正的一席之地。

5.“重农抑商”经济思想的推行阻滞了封建经济下国内市场的形成

从商品发展的过程来看,商品生产能否发达,首先要有市场。而在封建经济关系内,是要看有没有相对的消费群体。只有消费群体扩大,从而出现市场扩大,才能使商品经济有所发展。其相关的社会要素是有相当数量城市市民人口和相对平等的社会关系。在商品经济看来,商品没有政治属性。但在中国封建经济关系的发展中,中央集权制条件下,许多商品还没有走进市场就已经有了主人。如中国人熟知的“贡品”,就是国内市场不发达的表征。更有甚者是:“品(农产)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日用。”而且,早在西周时期,许多商品就开始与市场无缘,当时许多产品已经有了政治地位属性和权力属性。如周礼规定:“有圭壁金璋,不贸于市。命服命车,不贸于市。宗庙之需,不贸于市,”禁止上市商品达数十种。在禁止上市的产品中,有些是专门表示身份地位和等级的,作为一般市民是没有权力消费的。在封建经济形态内农民是大多数,而这大多数又不是商品经济的享受者和消费者,商品经济就失去了其发展的社会基础,市场的扩大也就成为不可能。

市场的扩大是需要多重的社会关系深化才能体现的。社会生产分工,是市场扩大的集中体现,可是如前述所论,“重农抑商”政策使社会分工结构向单一化发展,除了自耕农就是政治阶层,而没有中间的手工业和商业中的各种社会阶层,这就使得人们的谋生手段过于单一化。从中国封建经济关系发展的总体层面来分析,虽然也有一些游离于自耕农与统治阶层中的阶层,如一些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和“行商坐贾”,但是,因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过小,其中的大部分人,也是以经营城市外的土地为生。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封建经济形态内,作为商品经济关系的城市内的市场也不发达,就不可能谈到国内大市场,其社会产业经济的发展缓慢也是自然的事了。

6.“重农抑商”推行的过程,也是抑制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

工商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形式,就是商品经济的载体——城市经济的发展。乡村是自然经济的产物,城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可是“重农抑商”产业思想政策使城市经济发展始终处在政治的从属地位上,在强大的中央集权制的条件下,城市成为封建国家政治结构的一种武器。所谓:“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居人”,说明封建经济关系内的城市是为统治者建造的。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说得更为清楚:“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在一些思想家眼里城市完全可以和粮食、兵器并列,这就足以说明城市这一商品经济的载体形式,在中央集权制下的形态内的政治工具功能。中国历史上城市居民的构成不是商品经济的必然结果,而是自然经济关系的必然结果。城市起不到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社会发展的推力就不足,只能在农业经济关系内循环。

7.“重农抑商”的过程也就是“以农立国”抑制货币作用的过程

以农立国,就必须制定一些依靠农业的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反过来又加深了对工商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如农业经济中的实物地租、劳役地租和实物赋税等,这些经济措施从表面上看对农民有利,减少了通过货币渠道转换的交纳租税形式,但是实物租税这种经济关系,却从深层次上强化了自然经济的产业结构。不仅如此,统治阶层还以限制货币的发行为手段,以达到“抑商”的目的。因此,在中央集权制下的封建经济关系内,货币只是改变政治关系的一个“物品”,并不是作为经济关系的一个必然环节。中国历史上的货币从产生那天起,就成为统治阶级手中一个维持政治稳定的砝码。当封建王朝发生政治危机,出现经济凋敝的情况时,就下令废止货币,如东汉时曾规定:“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到了公元221年,魏文帝又罢五铢,“使百姓以谷帛为市。”以谷帛为币,出现许多弊端,如在魏文帝罢五铢钱后,“谷用既久,人间侈伪渐多,竟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不能禁也。”在中国封建经济关系内,实物货币一直与其他形式的货币长期共存,从春秋时代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到汉唐间的“以布帛为市,再到明清时一些地区晨抱纱人市,易木棉以归”,这些都说明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抑商”产业政策对社会产业经济形态的结构构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抑商”的过程中实物货币长期存在,这既有封建统治者“抑商”产业政策的原因,也有中央集权制下的封建经济关系对自然经济依赖关系的原因。 

四、结辩:结论与启示

启示的目的是给我们今人一个经过上述考辨、析辩、分辨、明辩和争辩,述略观古探索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一个个解不开的谜和难题,但它会启示我们去继续深入探索下去的欲望,并启示我们今日中国经济现代化化必需要坚持走工业化、全球化发展道路,实施“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一)农业社会是人类产业经济起源的初始形态,“重本抑商”其实是农业社会的必然产物

中国民间常将不同职业的各界,称为工、农、兵、学、商,若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五界在历史上的某个阶段都曾起过或将起到主导的作用。在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社会,国家要维持自己的集团统治,必然要推行“重本抑末”,亦即“重农抑商”的政策。否则,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将被破坏,而执政者也将被推翻。不过,倘若我们对古今中外的商贸历史展开比较性的研究,则可见农业社会在整个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种人类产业经济起源的初始形态。综观人类历史,如以生产力的发展来考察,大都曾经过“有力闯荡天下”(靠狩猎维生)、“有权横行天下”(以农为本)、“有钱旅游天下”(依工商运转)等阶段,而今我们也已感到,人世间终会出现“有才名闻天下”(凭科技推进)乃至“有理走遍天下”(按正义判断)等阶段。

(二)历史的嬗变:从“平原文明”走向“海洋文明”

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方式对历史发展起决定作用。但这种生产方式不仅指人生产物的物质生产方式,尤其是指人生产人的人类自身的生产方式,只不过后者的重大作用往往需要数万、数十万或上百万年才能被显著地看清楚。而小至家庭,大至民族、种族,均与人生产人的方式及其影响密切相关,各个民族又均长年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社会环境中。因此,我们在研究古代中国商贸经济思想时,既要考虑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客观规律)和偶然性(个人作用),也要兼顾介于此二者之间的民族、地理诸因素。

世界早期的文明中心主要在亚、非二洲,发源于大河附近,被称为“河川文明”,或发展为“大陆文明”。其经济以依赖河流灌溉的农业为主要产业,农业生产是继狩猎、畜牧之后的重要产业经济部门。但平原的农业文化虽利于耕稼,却呈现出另一种特点:从事农业产业以为生计者,全部心血都倾注于土地上,其命运依赖于一年一季或两季的收成。他们很少迁徙,至少要等播种后的收成到手才能走,更多的是世世代代为改良土壤、增加收获而忙碌。因此,河川流域的居民虽然勤劳、忍耐、安土、乐业,但也不无保守、闭塞、孤立等习性。而植根于大陆农业经济基础上的政治制度、社会组织、思想文化,也往往呈现稳定、固守甚至僵化的特点,广大平原人口绝大多数是终身务农的居民。与中国古代专制集权制度的长期性、顽固性,中国自古以来以农立国、重农抑商,应有着密切的关系。

反观希腊、罗马等西方文明的渊源,由于他们濒临地中海,缺乏源远流长的大河,因而被称为“内海文明”,后乃发展为“大洋文明”。这种文明属于商业文化,便于贸易,因此其民族性偏于进取、冒险。从事海洋贸易的商人,他们的财富往往全部系于船上,只要能发财致富,船到哪里,哪里就是“国家”。这就不难理解,导致于古代地中海文明的商业、航海传统,如何借美洲新大陆与东印度航路的发现,缔造了今日欧、美的资本主义文明;而比地理大发现至少早半个世纪的郑和下西洋,却对于中国本身的产业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并未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变化,其后朝廷依然厉行海禁,使国家犹如死水一潭。由此也可以看到,奉行“重农抑商”的民族,在人类历史竞赛中,一度曾居于领先地位,但中途逐渐落后,需要改弦更张。

(三)继承与融合:百业为本、农商合和

数千年来,中国一向以悠长久远的“黄河——长江文明”而驰名全球。横贯东西方的商贸之旅--“丝绸之路”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历代的“重本抑末”和“商贸富国”的有机融合、相辅相成,使中华民族成为最先进最发达的农业民族,使中国在农业社会基础上缔造出了灿烂的中华文化。

但是,历史只能证明过去。只有认真研究历史,才能鉴古而知今,认识现在,展望未来。为此,我们必须对历史传统进行理智的分析,继承优秀部分,批判乃至摒弃不良的因素。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互联网时代使一向以农业为根基的大国,能比较顺利地步入工业化、现代化的途程,并取得绝不比其他民族逊色的傲人成就。

回顾世界各国走向社会经济发展的历程,无论在欧洲或亚洲,都有相类似结论。这就是:教育立国,实业为本、科技强国、商贸富国

1.必须深入地了解中国的国情,牢固地树立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产业经济思想。中国地大物博,但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和社会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太少。农村人口比重太大,农业生产又十分落后,所以在制订产业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经济改革的总体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以及解决农业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农业发展滞后、工农业的比例失调却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这又一次向我们证明:客观规律是不能任意违背的。适应中国国情和经济条件而形成的“重农抑商”经济思想是不能随意否定的。当前的紧迫任务应该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人,保证资金、技术、化肥、农药和其他农用生产资料的供给:对农村急需而又紧缺的物资要加强市场工商管理,打击假冒伪劣,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国家政权的职能对市场物价和商品供求进行有计划地调节和管理,在中国历史上也早有先例。实践的结果也颇有成效。“管氏之轻重,民赖其利,万国作义。”封建社会尚且能够如此,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其成功的可能性更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2.加强农地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民以食为天,土为农之本。有限的农地资源不但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否保有足够的农地资源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人均农地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采取必要的农地保护政策无疑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土地农用不但为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增长,满足了社会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而且以其基础性作用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并具有生态保育、清洁空气、涵养水源、美化景观等外部收益;进一步地讲,土地农用会使后代人的衣食之源得以保持,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3.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产业经济结构的体制。现阶段我国应继续推进工业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产业经济结构的状况。为此要着重解决的实质性问题是“三农”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除了农村方面的努力外,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从“三化”,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上找出路。就是说,要用先进技术改造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促进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化、国际化轨道上来。

(四)“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的时代诠释

研究中国未来的发展必须从其历史传统及现有的基础出发。中国的现在是中国过去的继承,中国的未来也只能是中国现在的发展,此外别无奇迹可期。然则应当如何看待中国的历史传统呢?对民族文化之优劣理应持分析的方法,既要发扬优良的传统,又要正视严重的缺陷。不过犹如医疗脓疮、肉瘤一般,我们必须细心除脓割瘤,以免伤害到其他健全的肌体。一句话,对中国传统的商贸思想及其文化要继承,也要弥新,要创造出一个全新的“重农抑商”和“商贸富国”的现代经济理论和文化。

认真地研究历史是为了正确地观察和分析现实。“重农抑商”与“商贸富国”的经济思想及其政策,在我国经济建设中都至关重要。重农,主要是强调农业在整个社会产业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抑商,对于今天的改革者来说主要是强调在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实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不能让市场经济自由放任地盲目发展。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中都是大家所关心的热点。

目前来看,全球经济或者经济全球化的态势确实让人非常担忧。理想的蓝图是一方面,残酷的现实是另一方面。我们确实需要做好准备,要充分发挥好国内大循环、国际大循环的重要意义,要做好最坏准备。宏观管理要寻找新动力,要做到强化市场、放松管制、改善供给。现在需要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但更重要的在供给端。既然疫情冲击到了企业的运营,冲击到了人们的收入水平,那就必须要考虑从短期和长期解决供给侧问题。短期就是民生救助、企业纾困,需要真金白银砸在企业、民生身上,这就是两会上总理所讲的。这次特别国债要直接到企业,直接到民生。但也应该清楚,疫情冲击不是简单出几个政策就能马上见效,对很多企业和行业的影响是永久性的、摧毁性的,比如餐饮行业,文化旅游行业,线下教育行业,这个冲击非常大。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必须要寻找新动力,这就需要长期的供给端改革,这不外乎之前提到的思路——强化市场,放松管制,改善供给。

强化市场是指让市场的力量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需要梳理不必要的政府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其实我们可以梳理出很多。要防止部门主义、官僚主义,束缚市场的发展。所谓放松管制,在某些领域,一些管制措施其实是没有必要的、不合理的,甚至是过度的,这些管制措施如果能够放松甚至取消,市场力量也会得到充分发展,比如媒体行业、娱乐行业。在很多领域我们可以提高监管容忍度,可以充分让现有市场主体和现有赛道、产业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整体改善供给。从中长期来看,需要释放生产要素的活力,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大数据。相信这轮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如果能得到有效贯彻和真实落实,对于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的潜力,会是一种极大的促进,中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也会率先走出衰退,率先抵消疫情冲击。以高水平开放反制逆全球化、以改善营商环境反制“撤资论”、以超大市场的吸引力反制“脱钩论”,加快形成于我有利的国际经济大循环。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正在塑造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必将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球化朝着更深领域演进。

在此过程中,我们未来应重视国有资本改革、土地改革,反哺农民。中国的金融结构、城乡差异、地区差距、收入差距表明,我们很难用欧洲和美国的刺激政策。欧美这样的政策下去,一个很可能的结果是资产再次飙升,树往天上长,但问题是不能长到天上去的,会导致财富差距,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社会矛盾继续累积,这种情况不符合我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不符合新发展观的。尽管我们GDP总量已经全球第二,人均GDP刚刚破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我们还有很多短板,比如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其实这些差距也是我们下一步能够通过改革方式去释放的动力。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做的文章很多。国有资本改革,围绕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要形成城乡统一大市场,只拿土地实现集约化利用,这是不对的。土地化改革要从基本的意识形态,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上去改革。过去70年中国有一个群体一直在做贡献的,农民群体,新中国成立之后的30年,农民群体是通过农业工业做贡献支撑全国,给全国做贡献。改革开放40年,农民群体实际上是通过城乡土地剪刀差来支撑城市,继续给全城做贡献。改革开放41年了,新中国成立也71年了,推动土地改革时,我们务必要明确一点,一定要反哺农民,让农民成为有产者,把土地交还给农民,实现城乡统一大市场,这点对于我们下一步经济可持续增长,摆脱疫情的冲击,启动消费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这个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现在推进起来困难重重。很多地方发生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景象,打着土地集约利用和城镇化的旗号,变相剥夺农民的土地,这是完全不对的。所以,在土地改革上,一定要重温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一定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历史已经证明:中国是一个大陆性的农业国家。它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条件和人口因素的制约,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发展农业生产放在首要地位。这不仅是因为十几亿城乡人民所吃的粮食和蔬菜要靠农业去生产,就是其他方面的生活用品和一些轻纺工业所需的原料也有很大一部分要靠农业产业来提供。农业如果不能持续稳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就只是一句空话。在中国这个土地上,农村、农业和农民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成败。前述古往今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能说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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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管清友:未来十年的核心资产要具备三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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