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球能源格局深度调整,区域国际能源合作和能源治理愈发重要。深化区域能源合作与创新区域的能源治理机制,既是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推动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我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深化区域互联互通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的跨国基础设施和面向印度洋的陆海联动纽带,中缅油气管道自建成投产以来,不断表现出准公共产品的正外部性特征,除缅甸和中国外,中东、南亚和东南亚相关国家都是受益方。对此,可长远谋划以中缅油气管道为基础,向西延伸,构建连接伊朗、贯通印度洋沿岸的“超级管道”。
■■有必要西延中缅油气管道
中缅油气管道分为中缅原油管道和中缅天然气管道。其中,中缅原油管道全长1419千米,缅甸境内段全长约770.5千米,由中国石油和缅甸油气公司投资建设,中国境内瑞丽至禄丰段长605.9千米,安宁支线长42.8千米,一期工程设计输油能力为1300万吨/年,二期工程设计输油能力为2300万吨/年(暂未投入建设)。中缅天然气管道缅甸段由缅甸油气公司、中国石油、韩国浦项制铁国际公司、印度石油海外公司、韩国燃气公司、印度燃气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起自缅甸皎漂,设计输气能力为120亿立方米/年,经22千米后进入中缅原油管道马德首站,之后与原油管道并行敷设,缅甸境内全长793千米,中国境内段全长2520千米,气源主要为缅甸若开海域天然气资源,缅甸境内可下载20%天然气输气量。中缅天然气管道过境云南后在贵阳与中贵线衔接,向南在广西贵港与西气东输二线南宁支干线衔接,并在沿线建有丽江支线、玉溪支线、都匀支线、河池支线、桂林支线、钦州支干线、防城港支线等。根据昆明海关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8月,中缅油气管道累计输送油气已破1亿吨,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根据笔者调研所知,目前中缅油气管道仍未达到满负荷生产。
■■中缅油气管道西延具备可行性
伊朗地处世界能源重地——波斯湾,为OPEC成员。作为世界重要油气储量大国、生产大国、供应大国,其与我国能源合作潜力尚未充分释放。与海运相比,管道运输具有运能大、成本低、安全性高等比较优势,更易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关系。虽然近年来受到地缘政治、疫情、全球油气贸易波动、全球通胀等因素影响,但全球油气管道建设仍持续推进,能源管道运输在世界各地尤其欧美地区被不断采用。
根据现有的技术和经验,中缅油气管道向西延伸至伊朗,既可走陆上通道也可走海底通道。前者从缅甸经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最终抵达伊朗,后者从缅甸皎漂港经印度洋、阿拉伯海到伊朗的恰巴哈尔港或阿巴斯港。参考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等超长距工程经验,我国已掌握复杂地质条件下的管道建设技术。海上走向(皎漂港—阿拉伯海)虽然可规避陆上地缘政治风险,但预计建设维护成本将增加60%以上,因此陆上联通仍是首选。
从缅甸至伊朗陆上管道距离大约为3500—4000公里,与长约4107公里的亚马尔—欧洲管道距离相当,可比现有海运节省约45%里程。管道大致路线走向可为缅甸皎漂港—孟加拉边境—孟加拉境内—印度境内—巴基斯坦境内—伊朗南帕尔斯气田/阿萨鲁耶油田。由于沿线天然气管道各段先期已有一定合作意向与基础,可重点先期探讨天然气管道建设,之后再考虑原油管道与天然气管道以“并行方式”敷设,并以“成熟一段、建设一段”的渐进策略推进管道全线建设。
首先,缅甸至印度段可重启2013年搁置的“缅印天然气管道”计划。其次,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天然气管道(也被称为“IPI管道”或“和平管道”)自启动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其中,伊朗境内段已完成建设并已建成南帕尔斯气田集输系统,巴基斯坦段正处于推进中,印度于2009年退出该项目。最后,若印巴关系得到改善,将来仍不排除印度再次加入该项目的可能性。届时,整个项目将由中缅段、缅印段、印巴段、巴伊段等几个部分构成。
中缅天然气管道西延,预计可形成年输气能力超300亿立方米的大通道,较现有通道输送能力大幅度提高。这将使我国在波斯湾能源核心区获得稳定支点,助力我国陆上油气进口形成“西北接中亚—里海、东北联俄罗斯、西南通中东的”三角支撑格局,筑牢我国能源安全基石。同时,对管道沿线的缅甸、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各国都是重大利好。根据中缅管道经验,通过管道共建,预计相关国家不仅可在油气供需上实现协同保障,还可在项目投资分红、路权费以及培训基金等方面实现增收。更重要的是,这对推动区域能源安全、区域能源合作和区域能源治理是一次重要探索,可充分实践在安全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互动逻辑,对构建区域合作新发展格局、共谋区域产业链共建和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能源外交推动项目顺利推进
中伊油气管道沿线众多国家都在积极投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印度未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但其正实施“东向政策”,也不排除其未来加入倡议的可能。20世纪80年代前,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水平制约等因素影响,中印几乎未开展能源合作。2006年,时任印度石油部长艾亚尔访华时就已提出中印联合,利用横跨北亚到太平洋东西伯利亚管线,跨越中亚的“东西管线”和“巴库—第比利斯—塞伊”管线等项目,打造一个有竞争力的亚洲市场机制,确保能源安全。2008年,时任印度外交部长穆克吉表示,印度有意在亚洲构筑一个能源安全合作网络。2015年,印度学者马南﹒段维迪撰文指出,鉴于孟中印缅地区对能源的需求,可以在能源互联互通这一特定领域创造奇迹般的成就。
中印两国都是金砖国家、上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的重要成员,分别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五大经济体、第一大和第三大能源消费国。中印可携手推动区域能源共同市场和区域能源合作机制的重塑、整合、提升或建立。此前,通过中国的外交斡旋,沙特和伊朗已实现历史性和解,彰显地区国家谋发展、促合作的共同意愿。在这样的契机下,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我国可进一步面向南亚、东南亚和西亚相关国家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能源外交,与相关国家商讨为区域能源合作、能源治理和区域互联互通提供更多的区域国际公共产品,积极推动对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开展双边和多边能源外交,推动中印、中巴、印巴、“中印巴+”等对话协商机制与合作平台的构建,推动我国“向西开放”与印度的“东向政策”结合,并形成“东盟相遇”。同时,可借鉴“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经验,创设印度洋沿岸国家能源合作论坛,促进印巴跨境管道磋商。探索“资源换管道”合作模式,将能源运输与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
总体来看,以中缅油气管道西延升级为依托,沿线国家携手共建跨区域超级管道,可成为实现跨区域能源合作与能源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提高次区域内油气资源流动性,形成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协同保障能力和能源安全韧性,推动区域油气共同市场和区域能源合作机制的提升整合,并最终建立区域能源合作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更好地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作者系云南财经大学副教授。本文系2024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社会智库项目“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能源大通道对策研究”SHZK2024307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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