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元宇宙时代,NFT是一个逃不脱的事物。但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没有制度的约束,必然会产生技术伦理问题。数字时代的原子弹就有可能豪横天下,从而一部分人将沦落为技术为中介物的附庸。神明都知道,中国人身体中流淌的是系统思维、顾全大局、主张多赢的血,中国人是最适合不过的知道、说道、行道之为大家服务的“选民”。
人类经历了动物性为中介物的依附阶段、挖眼断臂的血腥法律为中介的依附阶段、以土地为中介的依附阶段、以工业资本为中介的依附阶段、以金融资本为中介的依附阶段、以互联网信息资本为中介的依附阶段,现在正在进入以认知算法为中介的依附阶段。数字品产权标准的原则和宗旨就是弱化依附的剥削性,提升依附的共享性。
人类繁荣的根因在于顿悟到:“社会生命”、“社会基因”,从而分工合作的价值涌现效应。因而所有的个人、机构、地区、族群的任何特色性的有用性都是他人委托的结果,不能看成自己永不交换的专利,也不能由此判定自己品种的高贵而贬低其他社会主体。NFT技术发端于国外,但是中国人将为NFT穿上制度圣装为人类做出贡献。
NFT虽是Web3.0元宇宙中的技术装置,但是元宇宙的出现并不是对“原宇宙”、“源宇宙”、“渊宇宙”的覆盖和抛弃,而是不仅要在之前存在的三种宇宙基础之上运行,更要与已存宇宙形态相交互,那么大尺度看,NFT问题可以从数字藏品作为中国特色的实践突破点,还可以以“数字品价值权能”的内涵扩展到所有涉及到数字化的有用品上。
任何数字品都有两种价值:使用价值也具有交换价值,只不过权重不同而已,有的主要体现为前者,有的主要体现为后者,有的则兼而有之;有的体现为信息功能,有的体现为金融功能,有的体现为实业功能;有的在教育链中发挥功能,有的则在创新链或者工匠链中发挥功能。标准制定就是翻译元宇宙之道,防止人类贪念实业和金融业。
完成好标准制定任务的根本在于明确任务的性质。第一,这是政府委托第三方平台做的事,说明这个任务的基因具有ESG性质,容不得任何自私的成分;第二,委托逻辑问题。在逻辑上,政府首先委托的是基于实业和金融业的产业平台,其次是产业平台委托给具有数据生产能力的第三方平台。信息化平台的基础是链接和保真,但灵魂则是算能。
所谓算能,指的是算力、算法、算策。算力与硬件有基础性关系,但算法可以在思想模型上为算力减轻负担。“算策”是算力和算法的目的,指的是人的关键行为是选择性决策以最大效能地解决稀缺问题。因而“第三方平台”的深层任务是对全球信息的把握,对产业特征的区分,对测量对象定性同时的定量,做到事前筛选、过程警示,结果的孵化性管理。
最后要强调的是四大宇宙平台的融合混动交互促进式运行,数字化使得万物有灵,决定了未来人的平行交互存在的事实,这使得“数字品价值权能”问题更加复杂。人类可能呈现的形态有:纯线下人、意识上传后的纯虚拟人、线上线下联动人、纯粹虚拟人。但也不用过于焦虑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脑机接口基础下的人脑被干预,二是数字化下稀缺性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