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会长吕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产业具有特殊性,既创造经济效益,也产生社会效益。同时,文化产业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发挥着传播思想文化、培育价值观念、塑造时代精神的功能。吕建中表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依然受到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制约和掣肘。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商会会长吕建中
吕建中介绍,截至2021年10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文化体育、娱乐业贷款余额3854亿元;而2021年末,全国人民币贷款余额192.69万亿元。2021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43%,相比较而言,文化产业贷款在全国贷款余额中的占比(约2‰)显然是偏低的。
对此吕建中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应建立对文化企业和项目的评价、分类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信用评估和贷款审批条例、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出更多与文化产业特点相匹配的产品,鼓励商业银行针对文化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开发混合质押贷等新的金融产品。
其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大数据信用分析等相关服务;建立更加完善的ESG标准评价体系和披露制度,将ESG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投资指标,针对不同行业建立更加细化的ESG标准评价体系,提升信息披露的可得性、可用性和可靠性。
最后,重点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的金融支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力度;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文化企业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基金作用,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类文化产业基金协同发力,加大对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的金融支持,助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